我校没有助学贷款,但是考生可依据我校录取通知书办理生源地贷款。同时我校已设立奖助学金制度,分为国家和学校奖助学金两种,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包括董事长创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现已建立起完善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和健康个性发展的激励机制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而又努力学习的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保障机制。学校成立特困学生组织“阳光社”,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缓解学生压力。具体如下
奖助学金种类 | 金额(元/生·年) | 条件与程序 |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 8000 | 持录取通知书到各县(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乡镇网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
国家奖学金 | 8000 | 在三至四年级学生中评出,评定比例约为三至四年级学生数的0.35%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在二至四年级学生中评出,评定比例约为二至四年级学生数的3.6%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5000 二等3000 三等1000 |
在一至四年级学生中评出,评定比例约为一至四年级学生数的20% |
学校董事长创业奖学金 | 20000 | 在三、四年级特别优秀学生中评出5-10名。评定比例约为三四年级学生数0.1-0.2% |
学校校长奖学金 | 15000 | 在三、四年级特别优秀学生中评出5-10名。评定比例约为三四年级学生数0.1-0.2% |
学院奖学金 | 一等3000 | 在学院二至四年级学生中评出,比例为二至四年级学生数的1% |
二等2000 | 在学院二至四年级学生中评出,比例为二至四年级学生数的3% | |
三等1000 | 在学院二至四年级学生中评出,比例为二至四年级学生数的6% |
另设有平台力行奖学金,500-5000元,在四年级学生中评出,名额结合平台发展情况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