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 | 专业类别 | 专业 | 专业方向 | 科类 | 计划 | ||
艺术本科C段 | 艺术类 | 美术类 | 动画 | 动画策划设计、影视动画、新媒体动画、影视特 效、动画管理与营销 |
艺术文 | 5 | |
艺术理 | 2 | ||||||
影视传媒类 | 广播电视编导 | 全媒体节目制作、全媒体节目包装、纪录片创作、 全媒体节目管理与运营 |
艺术文 | 1 | |||
表演 | 艺术文 | 2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全媒体节目主持、影视配音、空中乘务 | 艺术文 | 5 | ||||
艺术理 | 1 | ||||||
戏剧影视导演 | 影视导演、影视剪辑 | 艺术文 | 1 | ||||
专业成绩认可办法:表格中红色字体为认可我校校考合格成绩,动画专业认可该区美术类统考成绩。 | |||||||
录取方法: 1.对于线上考生一次性全部投档的省份,美术类专业首先对专业分数或高考文化分数排名占进档考生前(含)5%的考生,优先按专业分数或高考文化分数排名录取,其余考生则按综合分排名录取。综合分=文化分数*0.6+专业分数*0.4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按综合分数=文化分数*0.6+专业分数*0.4排名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数=文化分数*0.4+专业分数*0.6排名录取;表演专业先按高考文化分数排名,排名进入该专业在该省份招生计划的2倍(含),然后再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美术类及影视传媒类专业文理统一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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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招生情况以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