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 | 专业类别 | 专业 | 专业方向 | 科类 | 计划 | ||
本科艺术乙批 | 艺术类 | 美术类 | 动画 | 动画策划设计、影视动画、新媒体动画、影视特 效、动画管理与营销 |
文理兼招 | 45 | |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
影视特效方向,与新西兰媒体设计学院合作办学,招明确有专业志愿考生,适合英语语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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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漫画 | 新媒体漫画 | 12 | |||||
视觉传达设计 | 品牌视觉设计、数码媒体设计 | 18 | |||||
环境设计 | 室内设计、建筑可视化设计 | 15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影视服装设计 | 5 | |||||
产品设计 | 6 | ||||||
工艺美术 | 6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影视美术设计、特效化妆 | 6 | |||||
艺术与科技 | 6 | ||||||
数字媒体艺术 | 游戏策划、游戏美术、游戏衍生品设计 | 27 | |||||
影视传媒类 | 摄影 | 观念摄影、商业摄影、动态摄影 | 5 | ||||
戏剧影视文学 | 影视制作、影视制片管理 | 6 | |||||
广播电视编导 | 全媒体节目制作、全媒体节目包装、纪录片创作、 全媒体节目管理与运营 |
10 | |||||
表演 | 3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全媒体节目主持、影视配音 | 2 | |||||
专业成绩认可办法:表格中红色字体为认可我校校考合格成绩,其他区域为认可该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成绩。 | |||||||
录取办法: 1.对于线上考生一次性全部投档的省份,美术设计类专业首先对专业分数或高考文化分数排名占进档考生前(含)5%的考生,优先按专业分数或高考文化分数排名录取,其余考生则按综合分排名录取,综合分=文化分数*0.6+专业分数*0.4。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摄影专业按综合分数=文化分数*0.6+专业分数*0.4排名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数=文化分数*0.4+专业分数*0.6排名录取;表演专业先按高考文化分数排名,排名进入该专业在该省份招生计划的2倍(含),然后再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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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招生情况以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