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 | 专业类别 | 专业 | 专业方向 | 科类 | 计划 | |
二本 | 艺术类 | 美术类 | 动画 | 动画策划设计、影视动画、新媒体动画、影视特效、动画管理与营销 | 文理兼招 | 5 |
影视传媒类 | 广播电视编导 | 全媒体节目制作、全媒体节目包装、纪录片创作、节目制片管理 | 2 | |||
表演 | 2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全媒体节目主持、影视配音、空中乘务 | 6 | ||||
戏剧影视导演 | 影视导演、影视剪辑 | 2 | ||||
专业成绩认可办法:表格中红色字体为认可我校校考合格成绩,其他区域为认可该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成绩。 | ||||||
录取方法:美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分数=文化分数*0.6+专业分数*0.4排名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按综合分数=文化分数*0.4+专业分数*0.6排名录取;表演专业按文化分数进入计划2倍(含),按专业分数排名录取。 | ||||||
以上招生情况以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